肥羊再好,有红尘小姐镇压,他也不敢往嘴里塞。〖爱阅读〗
王半仙摇头晃脑地走了,也只有安慰安慰自个儿,那位小姐既然出手,他还是躲远点儿好,赚钱重要,可也得有命才能花!
薛宅内,薛明珠的脸色苍白,站起身盯着大门半晌,低声道:“三叔公,当真不拦着他?”
什么算卦?当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,她薛明珠以一介女儿身,掌控薛家,不过十七岁,连亲爹都事事依从,她又怎么可能简单?
她要是相信在这等紧要关头,忽然冒出来说了一通话的江湖术士,那她爹肯定不放心让她嫁给厉王,还是早早招赘个女婿回来继承家业为妙。
反正他们家好几代,都只有一独生女,招赘了女婿,她爹薛明,算是万花丛中一点绿,难得的男孩子,哪怕性情绵软,酷似女孩儿,还是顺顺当当接管了家业。
薛明珠再来招赘,那也是司空见惯,没什么大不了的,若非家里还有一幼女在,这位大小姐想进京,想嫁给厉王,怕薛明还不会太高兴呢。
三叔公冷笑:“不放他走又如何?这人就是一草包棒槌,留下他毫无意义。对方既然出招了,那就水来土掩,咱们按着人家划出来的道走便是。”
主要是没法子,薛明珠那张脸治不好,他们就是把罪魁祸首抓出来碎尸万段,那一样是失败。
何况——“那人一定是水平极高的灵师,这种人,别说力敌了,智取都不妥,最好化干戈为玉帛,能拉近关系,结下善缘,说不定能把坏事变成好事。”
薛明珠眸色暗沉,叹了口气,还是没说什么,这会儿可不是不甘心发脾气的时候。
大雨终于变成了连绵的细雨。
闲来无事的文人书生贪看雨景,这会儿到没人去想大周朝究竟有多少个州县受灾,他们在这样细雨蒙蒙中,三五知己好友,相约于园林深处,香茶一杯,古书一卷,谈天说地,岂不快哉?
马车叮叮咚咚地在道边停下。
下面的山路车不好走,需要步行,车夫打开车门,两个丫鬟扶着薛家大小姐下了车。
薛明珠戴着幕笠,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,没有打伞,细雨吹湿了她的衣摆秀发,远远看过去,一向硬挺的腰身,竟然显得有些松垮,背影也不知不觉变得颓废许多。
“小姐,他们说的那家茶馆还有一段距离,这道路湿滑,很不好走,不如坐个肩舆?”
薛明珠咬了咬牙:“不用!”
她家三叔公本身就是灵师,向来龟毛,脾性也奇怪的很,谁知道她要是坐着肩舆过去,人家灵师会不会觉得她心不诚,再生出事端,虽说这心中挤压的怒火爆棚,可薛明珠还是忍了。
那两个丫鬟却忍不下去。
“小姐,你说真是那什么红尘搞的鬼?先不说她小小年纪,有没有三爷说的那般厉害,要真是她,她图什么?咱们两家往日无怨,近日无仇的。”
说白了,那什么红尘就是一乡野村姑,她们小姐那是远在天边的凤凰,平日里连多看那人一眼都不会,上哪儿去结怨去?
薛明珠咬牙走路,没搭理自家丫鬟,她牙都要咬碎了,舌头一舔嘴唇,全是铁锈味儿。
她其实没走太久,茶馆既然能开业,客人还多,就不可能是位于深山老林。
也就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不到,就来到红墙绿瓦的屋宅前,薛明珠刚想绕过去去正门,旁边的侧门吱呀一声开了,里头出来一只——大猫?
到像是豹子,只是身上穿着藏蓝色的小坎肩,明显家养的小东西,谁会养只豹子做宠物?
那只大猫晃荡晃荡,晃荡到她面前,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。
纸条明显是随手截的,边缘参差不平,上面就写了一个斗大的字——‘进’。
薛明珠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。
茶馆外面看挺好的,又大又阔朗,花木掩映下,别有意趣,可从这侧门进去,那简直就像一只怪兽张开嘴一口把她给吞了,脚下都是淤泥,一步一踉跄。
“该死,这是什么路?”
婆子搂住自家小姐,急道,“还是走正门好了。”
薛明珠点点头,一行人转过身去。
“……”
一只毛色光亮,白得特别匀称的大老虎,不知道什么时候堵在门口,那只大脑袋微微摇摆,眼睛发着绿光,一对上那一双眼,薛明珠顿时脚软,倒吸了一口冷气,瞬间脑子一片空白,想也没想,扭头就跑。
慌不择路跑出许久,一行人才找回理智。
薛明珠毕竟是个脑子清明的,深吸了口气,平静下来,咬牙道:“走,谁也不许乱!”
她那两个丫鬟往前几步,很努力地在前面开路,两个婆子在边上扶着她。
接下来再也没碰上特别吓人的东西,但等她进了院子,看到坐在凉亭里读书的红尘时,整个人都狼狈万分,鞋面上沾满污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