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未央的暗暮中,我搓着手来到中庭井边。这几天弄坏了身子,终日卧床,已经好久没这么早起了。即使下榻的商行会馆住满了信奉时间就是金钱的商人,我仍起得比他们都早。
用斜靠在井边的棍棒敲碎水面厚厚的冰,打起一桶冰冷刺骨的水。往脸一泼,睡意就全被剃刀割掉了一样。擦干脸,大口吸入寒冷空气仰望星空,畅快得令人不禁一笑。
接着,我在结冻的地面下跪。不需要铺毛毯。耐得了寒冷与痛楚,更能彰显我向神祷告的热诚。
静谧的空气,使我很想永远在这里祷告下去,可惜天空已泛白,早起的商人开始露脸。再待在这里,势必会排起要我祈祷生意兴隆的队伍。若因此又弄坏身子,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。
于是我适可而止,返回房间,在桌上备好纸墨。这次已经晚了几天,再不写信回去会害人担心。
收信人是从小照顾我长大的夫妻,内容是回报他们旅行在外的女儿近况,以及我们在暂住的港都遭遇的大风波始末。他们夫妻消息都很灵通,更何况事情闹得那么大,消息恐怕这几天就会传进他们耳里。我在信上写得详细一点,他们的担忧也会少一些吧。
然而,我仍谨慎挑选字词,组织事实。毕竟我的恩人将宝贝独生女托付给我,实在不难想象父亲担忧女儿安危的焦急神情。
我在信上特别注明,他们这位快到出嫁年纪的女儿没有受到半点伤,并强调她还反过来照顾过劳病倒的我,表现出女性化的一面。再补上虽然贪吃、任性和爱捣蛋都没变,可是她的勇气和智慧仍起了极大的帮助。然后……写到这里,我停下了手。
在前几天那场大风波中,我得知了女孩藏了好几年的秘密。而她母亲似乎早已知情,只有男人摸不着头绪。这明明是该向女孩父亲报告的事,但我却迟迟写不下手,其实是有个重大的原因——因为这女儿有了个心仪的男性,而这个男性就是和她出门旅行的我自己。
以父亲角度来看,等于是女儿被狼给拐跑了吧。尽管我没有不良居心,也肯定自己再怎么样也不会犯那种错,在信上写那种事也只会勾起他不必要的不安。于是逡巡了一会儿后,我决定作罢。
看来我们的旅程仍能平安继续。上帝保佑。
写下这行后,我签下自己的名字——托特·寇尔。
照理是该让女儿缪里也在信上署名,但这么一来她必定会见到信中内容,进而动手改写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还是算了。
缄封时,有那么一丝掩盖秘密的罪恶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