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面哭的肝肠寸断、死去活来他爹愣是不鸟他,也不带他去仙宗。
无奈之下,王义只好开始打猎生涯。
那是一段极度黑暗的时代,他爹让赶山犬测试了他的‘本事’后,枉为人父,竟直接从教学变成了让他亲自下场!他当时才五岁!手无缚鸡之力!
第一场对战的就是野鸡,鸡爪不要太尖利,闪着银芒的那种,虽然抓在身上不疼,但是吓人呀。
山里的野鸡比家养的鸡块头还大上一圈,比五岁的王义整整大两倍,那种视觉冲击感骇人无比,一点都不羞愧的说,王义当时吓尿了。
前世的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通通被鸡爪无情粉碎,血淋淋的展示了一条新的康庄大道:弱肉强食!
幸好不是用他的血展示的,那只野鸡抓他抓的自己鸡爪都断了。
他还记得那一晚的鸡肉,很美..味。
王义可以很负责任地保证,山中的每一只野兽都与他有过肌肤之亲,那些年他身上就没一天是香的,直娘贼,那些个野兽个个嘴巴跟吞过大粪似的,还上来乱咬乱舔,好生可恶!
幸亏随着他打猎技艺的突飞猛进这种情况好转了许多,不然他都不知道如何撑下去。
这中间王义也尝试溜走过,留下一封家书让他爹在家里等他,他去修个仙。
可每次出逃最后无一例外都被抓了回来一顿乱披风掌招呼,伤害性不大,侮辱性极强。
就在他绝望之时,他爹忽然消失了,只留下了一张黑皮纸和一封信以及...欢天喜地的他。
长生有望,长生有望啊!
……
回想起当初他爹离开时他那兴奋不已的样子,王义眼角不禁微微抽搐起来。
长生有望...个屁啊,这回好了,连灵根都没有,修什么道,成什么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