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。
李捕快捧着红尘从槐树中找到的红绸包,满脸愁苦:“小姐,这东西怎么办?”
红尘皱眉:“大部分怕是已经死了,这些魂魄多为残魂,你们衙门的刘青,还有蒋家庄的孙大到可能还有希望。”
沉吟片刻,又道:“你把他们两个安置在一处,找一条红绳,一头系住他们的大拇指,另一头系住这个绸包,再让两家的亲人大声叫他们的名字,我想应该能恢复过来。”
李捕快连忙应了。
孙大他可以不在乎,刘青却是自家兄弟。
红尘上了车,累得浑身虚脱,小莫还好,就是有些沉默,靠着车窗坐在垫子上,一言不发。
回了茶馆,她特别熬制了好些药汤,让小莫也泡一泡,泡过身上沾染那股子邪气也就散了。
刚一回来,自家平安都不敢往身边凑。
小莫没顾着歇,拎着大骨棒煮了一大锅,又多加了好几块儿猪肉,一半分给大黄,另外一半大黄自然会给那只大黑狗。
那只大黑并不肯和红尘他们回来,野性难除,也不大相信人类,不过偶尔红尘上街到常常碰见它,这家伙是街面上的狗王,手底下有一帮小弟,日子过得还不错,挺滋润。
此事过去,红尘的生活仿佛又恢复了平静,没再冒出乱七八糟的事情来。
最热的时候过去,书院那边也重新开课,只是骑射课还是不敢上,不过骑射上不上的,和红尘没什么关系。
她现在到开始喜欢来书院读书,一群小伙伴一起学习,一起读书,哪怕偶尔起个小纷争,也是极可爱的事儿,那么热闹,青春洋溢,是她上辈子从来没想过的生活。
“罗娘她们果然还是应该好好考进来。”
那些女孩子心思很重,她每日见,都看出她们很努力很努力,但还是活得压抑,若能正正经经上学,对她们一定极好。
“阿尘,想什么呢?”
方晓英端来杯凉水塞给她,抹了把汗,笑道,“没听老乔吹牛?县太爷家的公子不是病了,咱们杞县好些大夫都治不好,他说他出马一准儿马到功成。”
红尘闻言也笑。
老乔是教他们经史的先生,熟读经书,也是进士出身,只他入朝时因为被迫卷入党争,差点儿被流放,若不是老师同窗们还能说得上话,好歹救了他,恐怕早就不知道在哪儿了,只是自此也没了进取心,只愿意到书院教学生。
大周朝的读书人,大部分都会些医术,老乔也一样,不过他比别人痴迷,总以为自己是医道高人,可自家人都知道,这位治疗个伤寒病号,愣是差点儿把人家治成哑巴,从此大家提起他的医术也只能哼哼两声。
“说起来,县太爷居然都把召医生给他儿子看病的告示,贴到了咱们学校门口,这也太离谱了些。”方晓英比较关注这些。
“不过这也不算新鲜,咱们杞县最近最新鲜的怕还是那个丢魂案,衙门统计了下,竟是死了二十九个人,还都是壮年劳力,这要不是此案告破,恐怕大家还迷糊得很,根本不知道竟是人为的。”
方晓英难得变得有些絮叨,红尘也就很给面子地陪她说几句。
李捕快的告示贴了有大半个月,竟还是没找到祸害芳姐儿女儿的男人,偏偏大槐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,根本没见过,想找也无处可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