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尼耶却彷佛对年轻人的谨慎态度嗤之以鼻似地往前飞,降落在已死亡的猎物上,并转过头来催促年轻人。
他苦笑了一下,却没有快步追过去,而是缓慢地接近。确定周遭没有野兽之后,才收起放在弓上的箭,然后在公鹿尸体前蹲下来。
「真有你的,路尼耶。」
年轻人脸上终于露出欣喜的笑容。
他的名字是堤格尔维尔穆德·冯伦。
与他熟识的人都唤他堤格尔,他今年将满十七岁。
自从他离开故乡亚尔萨斯,在邻国吉斯塔特的莱德梅里兹公国定居以来,已经过了半年。
如果情况允许,堤格尔其实很想把公鹿的尸体运下山,但因为它的身体比预估中的还要庞大笨重许多,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绑住公鹿的脚,再倒吊在树上,然后动作迅速地开始支解。
路尼耶原本蹲在堤格尔脚边,但当堤格尔一把公鹿的内脏丢到它面前时,它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咬下。
「能带回去的顶多只有毛皮吧……」
首先,他一定得把能当作讨伐证据的巨大鹿角带回去,光这个就是很沉重的累赘了。不只是骨头,连肉或内脏也是一大负担。除了能在这里食用的部分,其他的都直接弃置比较好。
当他正思考该如何剥下毛皮时,路尼耶抬起沾有血和内脏的脸,在他的裤子上磨蹭,表示还想再吃。堤格尔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子,轻叹了一口气,但还是用匕首随意切了些肉扔给它。
堤格尔支解完公鹿时,太阳早已没入西方地平线。因为鹿角实在太大,费了不少时间才切下它。
毛皮的内侧还黏着肉和脂肪,所以他先卷成一捆后再以草绳绑紧,并固定在背包上。堤格尔用水壶的水稍微清洁双手后,便在原地升起火堆。
接下来,他在地面挖出坑洞,把公鹿的尸体切成适当的大小并埋进地下。路尼耶填饱肚子之后,就在火堆旁心满意足地睡着了。
半年前——当春天的脚步悄悄靠近时,堤格尔来到了莱德梅里兹。不过,吉斯塔特和堤格尔的故乡布琉努王国不同,春季开始的时间较晚,所以野外的气温还是很低。
在群山的积雪溶化到一定程度之后,堤格尔才开始前往莱德梅里兹山区。表面上是说想用自己的眼睛和双脚认识今后所居住的地方,听起来是个正当的理由,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迫不及待地想在陌生的环境里狩猎。
他第一次狩猎时的同伴,就是路尼耶。
之前堤格尔沦为俘虏时,就经常在公宫中见到这头龙,但它却从来不亲近自己。就算他以客(本章未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