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几天夜里,谢怀瑾终于不再做噩梦。.爱.阅.读Шww.loveYueDu.?om他把手从暗窗那边伸出来,紧紧握着李锦瑶的手入睡,他说,这样就不再害怕黑暗。
他的手冰凉彻骨,还有写字练枪磨出来的茧子。
起初李锦瑶甚为尴尬,后来发现这样一来,谢怀瑾晚上就不会梦魇了,况且她慢慢习惯了把谢怀瑾当小孩子看待,也就随他去了。
解决了睡觉问题,还有吃饭问题。
“笑春风”的姑娘们都说,她们家的鸨母这两天吃的有点多。吃完了还要往厢房里带饭带菜。
李锦瑶看着谢怀瑾毫不客气地指使她,端这个菜要那个点心,想着她账目上哗啦啦往外流的银子,脸都绿了。
偏偏谢怀瑾看不懂她的脸色,还严肃地叮嘱她,“阿娘要多吃饭多休息,这样精神才会好。”
不仅如此,谢怀瑾还特别挑食。不是太咸就是太淡,李锦瑶数了数,他一天皱眉大约一万次。
李锦瑶感觉自己不是养了个儿子,是养了个爹。
天天偷偷摸摸地照顾谢怀瑾,李锦瑶根本顾不上“笑春风”的生意。
官兵巡逻检查地越来越频繁,好几次查到她的卧室,幸好暗房的隐蔽性很高。
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。夜里,李锦瑶看着谢怀瑾紧紧拉着自己的手。
她决定尽快把谢怀瑾送走。
她不想他死,也不想自己死,更不想“笑春风”破产。
送到哪里是一个问题,九王府现在被团团围住,过去等于送死。
在打听了谢怀瑾的一系列故事后,李锦瑶相信谢怀瑾不会蠢得在宫里弑君,还不带任何兵马。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久的儿子,她不能让他死的不明不白。
长公主?李锦瑶突然一个激灵,谢怀瑾是长公主一手带大的,裴衡是他似亲手足的小竹马。
以长公主的地位、权势,应该可以在真相查明之前保住谢怀瑾的一条命。
似乎,把谢怀瑾送到长公主是最合适不过的。
而且……要是长公主知道自己把谢怀瑾藏的这么好,说不一定还能给自己一点谢礼呢。李锦瑶越想越兴奋,彻夜难眠。
清晨,李锦瑶揉了揉谢怀瑾的脸,她真是越来越把他当儿子了。
谢怀瑾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“阿娘,好早。”
李锦瑶觉得他好像一只小奶狗。
“在暗房里待着闷不闷?”
谢怀瑾不明所以地点点头。
“那今天带你出去玩,好不好?”
没料到,谢怀瑾坚定地摇了摇头,“我被发现,阿娘会有麻烦。”
李锦瑶想起,自己哄骗他,青楼女子不能有私生子。
谢怀瑾虽然只有孩童心智,但是却非常成熟,有时候思虑比李锦瑶还要周全。
“你忘了,阿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化妆手法吗?”
谢怀瑾眼睛一亮。
如果早知道“阿娘”要给自己打扮成女孩子,谢怀瑾宁愿一辈子待在暗无天日的暗房里。
望着谢怀瑾这张“国色天香”的脸,李锦瑶满意的点了点头,“再给你胸前塞两个布包。”
“不要。”谢怀瑾露出嫌弃的表情。他怎么隐约记得,好像没有人敢在自己身上动来动去。
但是李锦瑶却愈发觉得可爱,又在他的额头点了一朵红色的花钿。
男装时谢怀瑾并不似养尊处优的王爷,他久居边塞,肌肤早晒成了小麦色,在阳光下却似有光泽流动。细长的剑眉蕴藏着锐利的黑眸,削薄轻抿的唇,宛若黑夜中的鹰,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;
待换了女装,李锦瑶并未刻意掩饰他的男性感,而是扬长避免,借机发挥。
在谢怀瑾额头带着一个额饰,细碎的白金链使乌黑的长发看起来纯洁秀丽,眉心垂着一颗钻石,美丽异常,光彩夺目,那光芒仿佛是活的,如同月亮般让人惊叹,与他隐隐发亮的肌肤相得益彰。
好一个异域美女!
或者,也可以叫——女装大佬。
李锦瑶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。“小白你比全京城的花魁都好看。”
“.......”
“小白转个圈给阿娘看看。”
“.......”
谢怀瑾以后一曲成名,成了名动天下的第一花魁时,一定没想到,今日这身打扮正是万恶之源。
而此刻,看到李锦瑶开怀大笑的样子,他因嫌弃而一直紧皱的眉头,不知道何时悄悄舒展开了。
“不行,咱们这次出去要低调,”笑了好半天,李锦瑶才若有所思,“来,小白,阿娘再给你换个妆容。”
“.......”
“诶,小白,你别跑啊~”
又折腾了许久,李锦瑶才把素装打扮的谢怀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