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明瑜确认好学塾后便一直在家修身养性,用惊华的话来说,这几天还是不要出门了,否则一进学塾黑的跟碳似的,别的学生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黑猴子。WWW.L〇Vё?UEDU.C〇М
沈明瑜虽然不乐意惊华叫他黑猴子,却也没有反着惊华硬要出去,于是沈家的院子里常常出现奇怪的一幕。
——惊华坐在树下的摇椅上晒太阳,一本书扣在脸上,细碎的阳光从嫩绿的叶间透出来打在惊华发丝上,整个人看起来甚是慵懒。
而沈明瑜则坐在惊华旁边,手里捏着一本书看,时常看不懂会标记下来,待惊华醒了沈明瑜还会虚心请教。
歪歪扭扭的字没有一点笔力,惊华会呵斥,也会耐心的讲解,不知是不是书香气浸入了沈明瑜的骨子里,一向有些暴躁的沈明瑜对于惊华的呵斥竟然一点都不反驳。
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,元春端着春茶出来,觉得这一切十分美好,希望这样的日子延长再延长就好了。
天街小雨润如酥,草色遥看近却无。
“阿瑜,最是一年春好处,后面半句是什么?”惊华站在窗边,明亮漆色的眼睛看着一滴滴春油般的雨滴没入地里,身上的素色衣裙与这淡烟色的天气渐渐融为一体。
沈明瑜想了想,对答道:“绝胜烟柳满皇都。”
惊华转过身来,满意的点了点头,道:“真不错,我们阿瑜悟性很高,再过两天就进学塾了,届时初考,定然能一举夺魁!”
这些天来,惊华一直将沈明瑜限制在家里,却也不曾闲着,晨起读背诗书文章,午饭后学习地理天文,傍晚学算数,可谓面面俱到,满满当当。
沈明瑜的悟性不错,更难得的是沈明瑜身上有年轻人少有的勤奋刻苦和虚心,有一回起夜。惊华竟然看见沈明瑜还在挑灯夜读,就凭这份努力,老天都不可能辜负他。
“如果能夺魁那最好不过了。”沈明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,他知道他不比别的贵族子弟有许多家族支撑,所以只有更加勤奋刻苦,他才能比旁人多一分出路。
看着沈明瑜如今这般,似乎真有了一个读书人该有的气质,她放心地拍了拍沈明瑜的肩头,语重心长的道:
“阿瑜啊,你要相信自己,你是我见过最努力的小孩。日后只要你一如今日这般勤奋刻苦,便是将来科考,也能一举夺魁的。”
沈明瑜定睛看着惊华,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鼓励,郑重的点了点头,仿佛就地签下了一个契约。
“答应我,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,都不许放弃读书,忘记自己的初心。来日就算自己孤身一人,身旁没有任何人懂你,支持你,你也一定要遵从本心,不要被世俗湮没。”惊华更加郑重的说。
这些话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,但同时也是她活了一世的总结。
如果她年少时,没有向沈家夫妇心软妥协,她就不会嫁给李珩。之后如果没有随大众,对李珩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心理压力或许没有那么重。李珩登基时,如果她没有贪恋一生一世一双人,而是选择离开京城,或许现在的沈惊华还活得好好的。
她前生没有做到的事情,她希望沈明瑜尽量不步她后尘。
沈明瑜被惊华这番话震撼的说不出话来,一个月前的沈潇潇断然说不出这番话,沈潇潇的改变不只是一点点的,更像是脱胎换骨,从骨子里换了一个人。
但,沈明瑜很喜欢现在的沈潇潇,如果日后沈潇潇还保持这般,他也愿意叫沈潇潇姐姐的。
只是…只是这语气与窗外的天气相呼应起来,竟然让人觉得此情此景有点儿书上写的“相逢一醉是前缘,风雨散,飘然何处?”的滋味了。
雨停了,惊华出门去布庄取沈明瑜做好的新衣服,她看着地上水洼里的倒影,心想:这大概是她为沈明瑜做的最后一件事了。
一路上她都暗自想着,借沈潇潇的身子活过来这么久,一是她改变了沈炜的官职,从此沈家处境大变,二是将沈明瑜送进了学塾,若是沈明瑜明事理能够一直这样坚持下去,来日可成栋梁,也算改变了沈明瑜的前程,如此她倒也不欠叶巷沈家什么了。
这两天她胳膊上的伤也快好了,如此也是时候离开沈家了。
算了算,惊华还觉得自己好像还疏漏了什么,可一时半会又实在想不起来。
路上行人三两,惊华很快走到布庄,布庄老板一如既往的和蔼,他是认得惊华的,见惊华来了,立刻把沈明瑜做好的衣服拿了出来。
“沈姑娘,这就是你弟弟的衣服了。”
惊华摸了摸衣服,都是好料子,而布庄开了五十年了,手艺定然不会差,将衣服装进包袱里后,拿了银子出来。
老伯数了数,道:“沈姑娘,你这给多了。”
“不多,以后或许就是我弟弟一个人来做衣服了,可您知道的,我弟弟很懂事,他舍不得花这么多钱,所以,”惊华顿了顿,不知为何,她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