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清晨,惊华起来的时候沈明瑜已经在院子里等了一会儿了,少年依旧穿着那身麻布短汗衫,为了方便行走,裤腿还用布条捆起来了,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利落挺拔。↓↓爱?阅?读↓↓
“早啊,阿瑜。”惊华主动打招呼。
沈明瑜抬眼看了眼惊华,把元春准备好的干饼递给惊华,道:“走吧,别耽搁时间了。”
惊华微微惊讶于沈明瑜的态度,接过温热的干饼直接啃了起来,好像比之前的饼要好吃一些呢。
上山的路依旧漫长而崎岖,沈明瑜走在前面还担心惊华跟不上来特地放慢了脚步,但惊华却出乎意料的走的很快,出发时还在沈明瑜身后,到山腰时惊华已经跟沈明瑜同行,快到山顶了时,惊华却已经超越了沈明瑜,甚至走在前面,用一个拴着绳子的石片打露水枯枝,丝毫没有倦意。
沈明瑜都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,刚想开口,就听见了惊华的声音:
“走上坡时,不要分心,大腿发力就会走的快些。”
沈明瑜没有急着反驳,他试着以大腿发力,发现好像真的轻松了一点,小腿不酸了,走路也不喘气了。
“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沈明瑜有点惊讶。
“昨天同你一起上山时发现的啊。”惊华不以为然的回答,双眸却在不停的寻找猎物。
沈明瑜更是惊讶,惊华就同他上了一次山还能发现走路的奥秘?他以前怎么不知道他这个满脑子周公子的姐姐这么聪明。
“这山里应该不止兔子这一种野物吧?”惊华问道,方才上山途中,她的脑子和眼睛也没有空闲着,她一共发现了五种动物的粪便,也就是说这座山里野物多着呢。
“是的,这座山唤作‘孤云岭’,从前流行春猎时,京城里的贵公子们一到春猎时期都喜欢在这里打猎,但后来发生了一些怪事,这里就渐渐没人打猎了,孤云岭里的动物却多的一发不可收拾。”
从前春猎流行时期,孤云岭也算一个热闹地儿,京城里那些贵爵子弟为了保持每次来都有猎物可打,所以他们会放养一些动物进山,以供下回打猎。
可近两年,国泰民安,京中逐渐流行文雅之风,春猎什么的也只有极少人爱好,这座山离京城远路又不好走,所以渐渐的没人来了,但孤云岭里的动物却是多的溢出来了。
“难道周边没有猎户来打猎么?”惊天疑惑,既然孤云岭里野物繁多,这么值钱的东西,怎么会没有人来打猎呢?
“其实关于孤云岭还有一个传闻,”沈明瑜环视身后一周,此时微风吹过,沈明瑜只觉得这片山都阴森森的,
“传闻多年前,这里是一处乱葬岗,许多人都见过这里有孤魂野鬼飘过,若是生人闯入是要被鬼吃掉的。”
惊华嗤笑一声,原本还阴森恐怖的气氛登时被打破,她从前跟随李珩在边疆守了整整四年,她见过的杀伐场面多的都数不清了,乱葬岗再怎么恐怖也恐怖不过尸首堆积成山的边疆。况且人死不过一堆白骨,只有人心最可怕。
惊华道:“你相信吗?”
沈明瑜撇撇嘴,孤云岭的传闻远比他讲的要恐怖,尤其是那座枫叶林深处,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,去年还发生了几笔惨案,官府都没查出下落来,若不是为了生计他才不会来这里砍柴。
可眼前的惊华笑眯眯的盯着他,仿佛他说一个“信”字,惊华就要笑他胆小如鼠,于是他摇了摇头:“这有什么怕的呢?”
惊华虽然看出沈明瑜的伪装,可她不屑于揭穿,只道:“行了吧你,起身我们做个陷阱。”
沈明瑜这才发现,原本是他带路的,可上山后惊华逐渐超越他走在他的前面,不知不觉已经变成了惊华带着他走,眼下他们正身处于一片四周长满灌木的地方。
沈明瑜还在想着,惊华已经动了起来,惊华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粗麻绳打了个活结扔在地上,而后又找了些嫩草掩盖活结,一手捏着麻绳的另一头准备上树,可无奈这沈潇潇一向娇生惯养,衣柜里基本上都是一些长裙,行动起来极其不方便。
“还是我来吧。”沈明瑜一把从惊华手里接过麻绳,穿着短汗衫的他行动极其灵活,又因男子本就干练,像个猴子一样噌噌两下就爬上了树。
“你把绳子从那根大枝丫上放下来。”惊华道,这样就成了一个简易的陷阱,只要有野物经过踩中活结,他们在那头将绳子用力一拉,野物就成了他们的掌中之物了。
沈明瑜又噌噌两下顺着树干滑下来,拍了拍手,有些怀疑:“这能行吗?”
先不说这陷阱如此简陋,野物野物就在于一个野字,这片孤云岭算是它们的家,在别人家里做陷阱,野物能上当吗?
“我们人生地不熟的,当然不能靠等来猎物了,”惊华指着东南方向的密林,“刚刚上山时我就发现那边野物活动的足迹很多,我等会儿过去把那些野物赶过来,你藏在灌木丛里,见机拉陷阱。”
赶过来?这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