们,只能是用刺刀。
一手持枪虽然准头没有保证,不过好在是近距离搏杀,压根就没有瞄准的需要。
我到的时候,一只猴子正在准备从背后偷袭刀牙,它的大嘴一张,猛然跳跃而起,寒光闪闪的獠牙,就像匕首一样,切向刀牙的后脖颈。
这一下要是中了,刀牙的脑袋就得搬家。
这东西虽然智商不高,但毕竟是活的,常年在雨林里搏杀,一眼就能看出人身上哪儿是罪脆弱的地方。
我飞身一脚,直接把那东西给踹飞出去,人还在半空中的时候,手里的汤姆森就已经搂火。
哒哒哒——
一串火舌打碎了它的脑袋,子弹巨大的力道,将尸体也带出了山洞,跌到了悬崖下面。
刀牙听到枪声贴着他的头皮响起,就知道后面有状况发生,当他回头的时候,正是我掉落在地上的时候,“武哥,谢了!”
在这个小队里,他是唯一一个喊我哥的人。
刀牙喊完之后,就不再顾及我的死活。我也没工夫跟他客气,当即一个就第十八滚,半蹲起身,以防被什么东西扑中。
此时刀牙和两只猴子缠到了一起,他本身就像一只猴子,灵活无比。现在遇上两只真正的猴子,孙行者大战孙悟空,可谓是旗鼓相当。
倒是陆远和曹九他们两个,一人对上一个黑毛人皮,一点便宜也沾不到。
那东西最恐怖的不是獠牙利爪,而是它们那套令人毛骨悚然的卷人法,一旦被它裹上,立刻就会被扒一层皮。
而且看样子,它的威力还不知扒皮那么简单。之前王富甲就是被它裹中,才莫名其妙地死在了林子里。
所以面对它们,除了游斗,根本没有别的法子,真要上去贴身肉搏,那纯粹就是找死。
此时陆远的肩膀上已经挂了彩,肩膀上的衣服已经不知去向,但里面露出来的不是白肉,而是一片殷红。显然是不小心着了那东西的道,被它沾了一下。
倒是曹九那边,对上那东西,他竟然丝毫不落下风。
我原以为曹九只是心机重、城府深,可是万万没想到,这厮玩儿起刀来,也是一把好手。
此时他大手甩开,刀光绕在他的面前,竟然被他甩得密不透风。那只黑毛人皮,几次想突进去,非但没有成功,反而被他割出了不少的刀口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