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爹就告诉你了。”
凌璇一番话,直接堵住了李春苗的嘴。
凌璇在2050年调查过凌毓侬失踪的案子,所以对凌毓侬的了解可能比她父母都多。
眼见自己被拆穿了,李春苗突然一拍大腿,快走几步到了门口,扑通一声趴在了洗手间门口,就开始哭天抢地起来。
“嗷嗷……我不活了……我被个小娃娃欺负死了……我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了!我不活了!我活不起了!”
“这个老凌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……我还活着干什么?我辛辛苦苦给她做了荷包蛋,家里人都不舍得吃,我就是端错了,她就不依不饶的冤枉我!”
李春苗一边哭喊一边在地上打滚。
李春苗不是个勤俭持家的,更不是干净利落的,洗手间又脏又臭,门口的地上也是各种菜汤水渍,她就这么趴在了地上也不嫌恶心的,凌璇见了,微微皱起了眉头。
“凌毓侬!这是我家!你要住就老老实实的住着!不想住现在就滚!别那么多废话!”
凌天笙第一个跳出来,指着凌璇破口大骂。
凌璇对这个二叔印象深刻,聪明是聪明,就是有时候没用在正道上。
凌璇放下碗,起身冷冷看向凌天笙,“我昨晚交了一万块的房租,让我走可以,把钱给我,我这就走!”
凌璇伸出手来,没一个人接她的话。
对于年收入只有六七万的凌家来说,要养三个上学的男孩是很吃力的。
那一万块李春苗早合计好了,要给还上高二的凌天笙攒着上大学用的。
凌家三个儿子,也就凌天笙学习好点,老大憨厚,学习中规中矩不出挑,老小就是个闹腾的,压根没心思学习。
所以李春苗的希望都放在凌天笙身上,希望他能成为凌家第一个大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