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都比他们那些咖啡色、小麦色的肌肤黑的多。
说这个,是因为道格要去找的人,就是一群外来户,过江龙,才刚来到哈莱姆的牙买加黑人。
这群人十分的野蛮,是的,不是心黑手狠,而是野蛮而血腥,他们一来到这里,就凶猛的干掉了一个帮派,而且是用刀。
在这个没把枪都不敢出门的哈莱姆,这个牙买加来的,自称毒蛇帮的帮派,却在他们的帮主的带领下,突袭那个本地帮派,用砍刀将其屠戮殆尽。
但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一个“幸运”的,“只是”被砍进icu的帮派分子的口供,“那是个刀枪不入的魔鬼,他会邪恶的巫术”。
被认为是受刺激太大,又有镇痛药剂的作用,导致神志不清,误将幻想当成真实。
道格却不这么看,这个世界有会飞的钢铁机甲,有会拐弯的子弹,为什么不能有刀枪不入的巫毒呢?
就算不是,他又有什么损失?这样一个野蛮血腥的帮派,总能给摩根·黑手添点麻烦,而他也能继续寻找机会。
至于对方愿不愿意……道格手握hr的资源,他只要手指头缝往外漏一点,就不怕对方不上钩。
很快他就在哈莱姆一套跃层豪华公寓里,见到了这里的新主人,而果然,在他说出来意,要求和条件后,对方的双眼,闪烁着他再熟悉不过的,名为野心的光芒。
“斯坦顿先生,我对你的提议很感兴趣,我当然有想要一统哈莱姆的野心。”